苏州要账公司: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清结

来源:苏州讨债要债公司   发表时间:2025-12-15

  苏州要账公司: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清结

  关联企业间的债权债务(如母公司与子公司、兄弟公司之间的借款、货款、服务费)因主体关联、交易复杂,易出现 “恶意转移债权”“虚假债务”“逃废债” 等问题。核心是明确关联企业债权的合法性认定、清结方式与合规要求,平衡债权实现与公平交易原则。​

  关联企业债权的合法性认定需严格把关。合法关联债权需满足:一是交易真实存在(如存在实际货物交付、服务提供或资金借贷);二是交易价格公允,符合独立交易原则(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);三是债权凭证完整有效(如合同、发票、转账记录、对账确认单);四是不存在恶意串通逃废债的情形(如通过关联债权转移优质资产、逃避对外债务)。虚假关联债权(如无真实交易的 “空转” 债权)不受法律保护,债权人无法主张权利。例如,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真实借款并签订合同、开具收据,利率符合市场水平,该债权合法有效。​

  关联企业债权清结的合规方式需规范落地。一是协商清偿:关联企业通过内部协商,约定还款期限、方式(如现金清偿、股权抵偿、债务抵销),签订书面清结协议,明确权利义务;二是合并重整或清算:若关联企业均面临债务危机,可申请合并重整或清算,统一清结债权债务,提高清偿效率;三是司法清结:若协商无果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,确认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;需注意避免通过诉讼转移资产、损害第三方债权人利益。例如,关联企业间通过债务抵销清结互负债权债务,需签订抵销协议,明确抵销金额与依据,确保符合法定条件。​

  防范恶意逃债的核心要点需明确。关联企业不得通过以下方式逃废债:一是虚构关联债权,转移优质资产;二是通过关联交易低价转让财产,损害债权人利益;三是放弃到期关联债权,减少自身财产;四是恶意延长关联债务履行期限,影响债权实现。第三方债权人发现关联企业存在恶意逃债行为的,可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,请求撤销关联企业的不当行为;或申请法院认定关联企业人格混同,要求关联企业共同承担债务。​

  实操建议与合规要求需双向发力。关联企业层面:开展关联交易时遵循真实、公允原则,签订书面合同并留存完整凭证;清结债权债务时制定合规方案,避免被认定为恶意逃债;定期披露关联交易与债权债务情况,保障第三方债权人知情权。第三方债权人层面:关注债务人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,发现恶意逃债迹象及时收集证据;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,锁定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的财产;必要时委托律师调查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与交易明细,维护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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