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苏州要债公司 发表时间:2023-07-14 10:26:40
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。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责任,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,由担保人承担责任;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,则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,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。
1、一般保证责任;
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。也就是说,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,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,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。
2、连带保证责任。
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,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。在连带责任保证中,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,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,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,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,为一般保证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百七十八条
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,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。
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;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
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,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
连带责任,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